「今日通告」云南省新冠肺炎重症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一、云南省新冠肺炎重症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如果您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照城乡居民门诊治疗费用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约为50,每年自然报销限额约为500元,具体根据参保地区而定。政策实施。


如果您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已开展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的州和城市,门诊费用将根据不同医院级别进行不同的报销。以昆明为例一级医院最低缴费额度为30元,报销60元,二级医院最低缴费额度为60元,报销55元,医院最低缴费额度为90元元并报销50元;如果您是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门诊报销费用超过6000元的,按照住院治疗费用报销。


目前,尚无州、市推出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门诊费用可以记入个人账户。同时,按照要求,各州、各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推出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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