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规定?

一、宿迁市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规定?

第1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物品。点燃后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形、烟等效果。它们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


第三条


本市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烟花爆竹管理以尊重传统习俗、倡导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原则,以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


第五


禁止在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城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封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禁止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铁商务区;


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近50米范围内;


附近200米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疗养院及附近100米范围内;


山地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场所。


公安机关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七条


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区域、场所,禁止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中考、高考、国殇纪念日期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


除除夕至正月初五外,每天22:00至6:00。


第八


燃放烟花爆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地下管网、沙井等处投掷烟花爆竹;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或者向建筑物、构筑物外抛掷烟花爆竹;


公共车辆、船舶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举办烟花爆竹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举办者应当依法取得烟花燃放许可证。烟花爆竹团体和其他大型烟花爆竹燃放作业单位、经营人员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规程和经批准的燃放作业计划进行燃放作业。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烟花爆竹管理联动制度,综合协调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实施烟花爆竹管理。烟花爆竹。


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地区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烟花和鞭炮。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储存涉及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的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处置丢弃和依法没收的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违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


城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市容卫生责任单位履行市容卫生责任。市容和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和服务区域内对烟花爆竹进行管理和公示,制止禁燃、限燃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醒公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民政、教育、行政审批、气象等部门应当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和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燃放鞭炮。


第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指导本单位人员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使用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十四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局应当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城市地区设立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地区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严格控制。


第十五条


鼓励餐饮、住宿等场所经营者向消费者宣传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制止在市容卫生责任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通过“


宿迁龙卷风可能对周边城市,特别是距离宿迁较近的地区造成一定影响。龙卷风是一种极端气象事件,具有高风速和强烈的风暴环流,可造成严重破坏。龙卷风在运动过程中可能会摧毁建筑物、毁坏农田、破坏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对人类生命安全和基础设施造成威胁。


因此,周边城市的居民和设施也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包括可能出现恐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龙卷风爆发前,相关城市和居民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做好防范措施,配合相关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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