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通报」2021年沧州中小学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一、2021年沧州中小学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12月26日,沧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准备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份放寒假2021年2月23日,3月1日开学。


通知全文如下


寒假马上就要到了。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孩子们健康、受益、快乐、安全,丰富多、欢乐祥和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021年1月23日放寒假,3月1日开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县教育局、学校要认真制定分地区、分等级错峰放假工作计划,确保放假期间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若疫情防控部门或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二、2021年河北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沧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全市除高三年级外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将于2022年1月21日放寒假,高三年级学校将于1月26日放假,2022年2月28日返校。


保定


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寒假自2022年1月22日起,各学段、年级错峰放假,放假时间集中在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将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22日结束。


2-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为2022年2月28日。


3-2022年暑假时间由2022年7月9日调整为2022年9月2日。


如因疫情防控情况调整放假及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张家口


张家口桥东区、桥西区、经济开发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及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自2022年1月18日至2月27日开始,2月28日起返校。其他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为13日,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安排在11周内,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2月28日。


三、2021年河北省沧州市寒假多久?

2O21年沧州寒假时间2O21年1月23日放寒假,3月1日开学,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孩子们健康、受益、快乐、安全,丰富多、欢乐祥和的寒假。更少的规则。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于2021年7月10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认真制定分地区、分等级错时错峰制定假期工作计划,确保假期期间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若疫情防控部门或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暑假时间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中小学放假时间为2O21年7月10日,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放假期间可以做哪些家务呢?1、从小就应该学会做饭。不然你长大后连做饭都不会了。暑假里每天做饭不仅可以帮助家人,还可以锻炼自己的手艺。


2.清洁可以帮助您的家人保持房屋清洁。


四、2021年沧州中小学寒假安排是怎样的?

2020-2021年沧州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于2021年1月23日-腊月十一放寒假,开学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3月1日返校。


放假期间学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路上奔跑、玩耍。


2、过高速公路时,一定要检查车辆,不要随意穿越。


3、小学生不准骑摩托车,12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4、寒假期间,恰逢春运高峰,交通相对拥堵,人流量较大。因此,学生外出应在家长陪同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证、无证、违规超载的车辆。避免人身意外损失。遵守公共秩序。等车时,待车辆停下后不要靠近,上下车时不要拥挤。


5、文明出行,主动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2、水电安全


1、不要在河流、水库、鱼塘等危险场所玩耍、滑冰。


2、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不要触摸或使用不熟悉的家用电器,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等事故。


3、消防安全


1、不准玩火,不准携带火种,更不准携带火种上山。


2、谨慎、安全使用燃气、液化气炉具。


3、不要玩火,以免引起火灾。如果发现火灾,请立即拨打119,不要尝试灭火。


4.食品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购买包装食品时,一定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食用“三不”食品和过期食品。


3、生吃水果时,一定要彻底清洗后再吃。不要吃腐烂或变质的水果。严禁吸烟、饮酒。


6.出行、探亲时的安全


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时,要注意保暖。如果您迷路了,请不要惊慌。留在原地等待父母找到您或拨打110寻求帮助。


五、2020年河北省沧州市小学放假时间是几点?

沧州市教育局通知2021年1月23日放寒假,3月1日开学,请各学校于2021年1月18日前完成本学期全部教学任务。教育局初步计划本周统一安排期末考试。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于2021年1月23日放寒假,3月1日开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县教育局、学校要认真制定错峰放假安排分地区、分等级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若疫情防控部门或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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