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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2020年我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制定
1.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季耕作生产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善政策框架,成熟技术模式。以沿江、沿湖、沿海地区大豆主产区和县域为单位,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试点种植大豆以项目形式实施土地轮作休耕制度。
2、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安排65万亩耕地试点轮作休耕制度,实行玉米、大豆等粮豆轮作,增加市场紧缺大豆供应,加快建立绿色种植体系。试点期从2020年夏播开始,到秋收结束。
技术路径
1、推广规模化种植。在自然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较好的沿黄、沿湖、沿海大豆主产县,开展集约化、连续化的玉米大豆轮作、粮豆轮作、玉米大豆间作。等扩大大豆种植规模,增加市场供应。能力。
2、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简化化、标准化栽培技术,支持试点地区实行统一选用良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探索建立新型标准化、绿色化种植技术。轮作、间作生产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高和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示范和推广新的农业体系。探索建立耕地轮作长效机制,总结玉米、大豆等粮豆轮作、间作的成功经验,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为全省大面积轮作提供示范和模式。耕地轮作制度改革规模化推进。
任务分配
1-基本条件。试点县具有良好的大豆种植传统,有能力、有意愿连片种植;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服务组织较为齐全,大豆种植、管理、收获机械化服务能力较为完善。
2-组织要求。试点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有效;试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第四试点地块信息完整准确。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能力较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服务到位。
3-任务分配。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建议并广泛征求相关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大豆产业基础、自然条件、新粮企业种植意愿等因素实体、试点任务均已分配。
3、支持政策
为开展试点提供补贴
1-补贴对象。自愿参与并签订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协议且大豆轮作规模集中在连片地区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亩以上可享受补贴。补贴按照大豆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大豆与其他作物间作必须按换算面积计算。
2-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
3-补贴方式。省财政厅根据试点市县工作量分阶段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在保证试点落地的同时,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补贴标准。补贴方式方面,可以是现金补贴、实物补贴,也可以是社会化服务购买,将有效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推行大豆保险。鼓励参加大豆种植保险,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帮助农民积极防范各类灾害,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具体政策参照《山东省大豆种植保险条款》执行。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我省将大豆播种、收获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机械,提高大豆生产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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