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支出属于一般支出?

一、哪些行政支出属于一般支出?

行政支出中的一般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公务杂费以及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


会议费用是指为推动工作开展、进行一定决策或学术讨论而召开会议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费、会议材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等。


接待费用包括支付给有关人员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如餐费、住宿费等。


日常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采购、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金费、网络通讯费等。


汽车购置和车辆运营成本包括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以及使用车辆时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


房屋装修费用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办公楼和各种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保养费用,以及房屋修缮、装修、装修费用。


这些是行政支出中一般性支出的主要部分,具体分类和定义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广西农村扶贫路费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1-扶贫及农村旅费报销政策


出差回来后,可以向财务部门索要专门用于报销差旅费的凭证。根据你出差的任务,填写清楚,包括时间、地点,然后包括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火车、船等。机等,按类别粘贴在报销凭证背面。如果自备车辆、出差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住宿费、补贴等,填写清楚并提交给会计主管,由主管审核批准。您可以用现金支付会计师。


2-农村扶贫价补贴


院前急救费150元/次,救护车初始费10元,3公里以上2元/公里。心肺复苏费100元/人。


大出血抢救费50元/人;所用药品费用按照药品价格单独计算。个人参观和通行费都包括在内。价格根据救护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教育扶贫差旅费报销规定


月工资本科7521元/月,大专7162元/月,中专7044元/月。工资纳入县干部统一支付,每月按时发放。


基层补贴乡镇学校教师工作满一年,可获得基层补贴。


进藏教师在西藏工作期间,不安排其回湖南探亲,但其配偶可以进藏探亲一次。探亲路费按每人6000元标准支付,由教师配偶所在单位支付;若配偶无正式工作或单位缴费有困难,由上级教育委员会发给。


4、扶贫路费报销规定


农村定点扶贫户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为患者出院时提供一站式报销。


如果您在外地和跨城市就医,则需要支付正常费用。但报销比例将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市内二级医疗机构80%,医疗机构65%;到外地医疗机构转诊的,60%50。未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报销40。


5-赣州市补贴农村


1-申请


准备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


购买人原件、户口本原件、直付专用银行存折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机动车销售发原件、


3发


对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县财政部门将在农户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储蓄存折账户。


6-扶贫工作队下乡补助标准


周转经费主要用于村干部在村期间的必要开支。


1、办公用品采购笔、墨水、纸张等办公及学习用品。


2、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天25元的生活标准计算,伙食费共计18000元。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由第一秘书管理和安排。


3、网络通讯费主要用于安装宽带和固定电话费,记入一年期发;


4、水电补贴按照每个工作组每月50元的标准,共计600元,由第一书记管理安排。


5、通讯补贴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计算,共计1800元。


6、交通、旅游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共计3600元。


7、报纸订阅费各工作组订阅《农村党建》、《河北日报》、《沧州日报》各一份,费用合计1000元;


8、慰救助资金各村工作组所用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对驻在村的贫困户、烈士家属进行慰;以人民满意的方式开展便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


九、资金使用必须勤俭节约,不得用于与本村工作无关的开支。重大支出应提前向乡党委报告。


村内各工作组的电脑、空调、打印机等损坏的,由乡财政所集中采购;宽带安装和报纸订阅由乡组织办公室集中购买;水电补贴、通讯补贴按月定期发放;生活用品、办公家具、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按实际情况计算。


7、下乡扶贫路费可以报销吗?


,总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着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位一体”“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以稳定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工作队选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基本原理


——坚持因村优选、因村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要,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确保务实有效。坚持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整合驻村工作各方面工作,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工作小组,实现一村一个驻村工作队。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村第一书记。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村工作班子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际要求,培育良好工作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部自主创业、艰苦奋斗。


——坚持聚焦攻坚、真抓实干。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无忧、三保障”的扶贫标准,集中资源和力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2、规范人员选拔和派遣


精准选材。坚持以村为单位选拔组队,向基层组织薄弱散乱、战斗力低的贫困村选派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被派往工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向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展滞后的贫困村派出社会工作干部。他们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村干部的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题。


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次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把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村和脱贫难度较大的贫困村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合作对口帮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的力度。


配备坚强的干部队伍。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资质合格的履行职责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新选任的村工作班子组长一般应由厅级干部或厅级后备干部担任。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驻地贫困村,确保专职驻村帮扶。扶贫期间,贫困村退出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不得退出,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三、明确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指导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参与扶贫规划制定。


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等精准扶贫工作扶贫。


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保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户。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协助搞好村级集体收入的管理和使用。


监督扶贫资金项目,推动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注重扶志扶贫与智力扶贫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动员、宣传教育、情感沟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加强法制教育,促进风俗习惯的改变,引导和谐文明村规民约的制定。


积极推动普通话普及,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


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党组织薄弱、松懈,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题提出建议;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一支“永不离开的劳动力队伍”。


4、加强日常管理


落实责任。县级党委、政府承担驻村工作班子的日常管理职责,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考核。乡党委、政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县、乡党委、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


完善制度。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工作班组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题。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干部请假申请和审批程序,及时掌握和统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工作班子每六个月向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五、强化考核激励


加强考核。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检查,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坚持考勤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评价、村干部评价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评估的具体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认可和激励。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符合条件的,列入后备干部,优先选拔使用。


严肃责。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由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回和调整建议,派出单位要及时召回和调整。对不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责任人和派出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责任。


六、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驻村工作班子的选拔和管理。市、地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驻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县级党委、政府负责统筹部署驻村力量,组织开展具体驻村帮扶工作。地方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地方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村工作队开展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省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村工作队进行抽查,总结典型经验,补强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题,完善管理制度。要通报省内监督检查结果,督促题认真整改。


加强培训和宣传。各地要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并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要重点发现驻村帮扶的先进事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方向,营造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关怀、爱护。县、乡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居住在村期间,原有的人事关系和各项待遇保持不变。派出单位可使用公共资金按照差旅费中的伙食补贴标准安排生活补贴和通讯补贴。他们每年按规定为驻村在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受伤的人员进行治疗和康复。群众牺牲,做好优抚亲属工作。干部在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县乡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与村干部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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