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机构消防规定?

一、2021年医疗机构消防规定?

1.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分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医院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消防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职责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2、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指定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指定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消防管理。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职人员不少于1名,二级医院应确定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医院应确定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各科室、独立门诊部、卫生院、诊所应指定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科室及现场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


归口管理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在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防火检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明确检查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门诊部白天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防检查,住院楼和急诊科夜间至少进行两次,其他场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全;


消防控制室、住院楼、门诊部、药品仓库、化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间、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消防安全区域的人员是否等正在值班;


常闭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其使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题要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题要及时报告并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


4、消防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消防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落实日常防火检查;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务人员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完整性、有效性;


定期检查电力线路和燃气管道;


火灾隐患整改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题要督促整改。


5、消防控制室及设施维护检查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维护、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配备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单项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过一次。


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布置图、系统图、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应当保存在消防控制室内。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六、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等应当实行标识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志,并用文字或者图解说明操作和使用方法;应在楼层显着位置设置楼层疏散指示,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路线图;在显着位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火灾警示、提示标志;重大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标明维修、检测单位和维修、检测情况。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全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务人员应当在上岗前和转岗前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和防火措施,具备报警、第一时间扑灭火灾、疏散自救的能力。


医院应当及时对入院治疗的患者和护理人员进行入院消防安全提醒。


8.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消防人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人,并应保证每个班次随时都能出动足够的消防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


9、消防及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演练。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仓库、化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配电室等要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各班次各岗位报警、疏散、消防的分工和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10.禁止性条款


严禁以下行为


擅自使用未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和抽查、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物、场所的;


违法新建、扩建、改建的;


室内隔断或临时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夹芯钢板;


擅自停用或者关闭消防设施、设备的;


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场地;


病房内非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擅自连接电线、使用非医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室内吸烟和非法使用明火。


门诊楼、住院楼外窗安装铁栅栏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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