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区别如下
1、主要风险
重大风险损失的原因和后果是非个人的和个人的。它们属于团体风险。大多是由经济、巨大自然灾害、社会政治原因造成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甚至整个社会。
特定风险所涉及的损失在其原因和后果上既是个人的又是单一的。由于重大风险或多或少是由遭受损失的个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因此应对此类风险应由社会而不是个人负责。例如,失业是社会保险用来应对的重大风险。
2、主要隐患
是指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消除的事故隐患和较难纠正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整改难度很大。事故隐患大。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但不超过1亿元,而且整改难度很大,必须暂停一切生产经营。经过一段时间整顿管理才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整改难度大,需要一段时间后部分停产停业。隐患只有通过整改和管理才能消除。
三、主要危险源
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货物,且危险货物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数量的单位。单位是指属于同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或者边距小于500m的多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
危险是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患病、物质财产损坏、工作环境损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的来源或条件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中将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来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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