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免征增值税需要会计处理吗?
未达到起征点的小微企业免税会计处理
未达到起征点的小微企业免税,是指发生应税行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按季度纳税。税款免征增值税。在达到起征点之前享受免税的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其销售额不超过起征点,无论何种应税行为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22号文规定,小微企业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确认为应纳税额。符合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应当计算增值税。相关的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至于当期损益对应的具体科目,22号文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与销售收入是分开的。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将增值税与税额分开。经确认,符合免税条件的,不单独确认税额,应“返还”到销售收入中。因此,笔者认为,小微企业免税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2B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贸易企业,按季纳税。2020年7月至9月,其销售商品总价款为30万-3万元。适用1税率,未开具专用发。
B公司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将所收取的价款与税金分开,并确认不含税收入为30-31-01=30万元,税额为0-3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30万-3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3万元
10月份纳税申报时,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3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0-3万元
03
特定期间或特定项目税款扣除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减税情况比较复杂,减税方式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同。笔者将增值税减税分为三种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降低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按3个税率征收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实行3预征税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税率征收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3预缴率。按1%的优惠税率预缴增值税。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增值税,本质上是项目免税。您可以参考本文关于项目免税的内容进行会计处理。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税率降为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及其他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而不是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可以看出,3的税率降低为1,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均按1计算。2的降低税额虽然需要纳税申报,但不需要单独核算处理。
特定项目的减税
目前具体项目减税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减按3比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二是纳税人首次购置税时。控制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所缴纳的费用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
1-出售二手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出售旧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减按3、2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享受的减税额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非处置损益”科目。-“营业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
例3C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其以10万至3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一台二手机械设备。该设备购置价为20万元,处置时计提折旧8万元。购买设备时,根据增值税政策,进项税额不可抵扣,C公司未抵扣进项税额。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12万元
累计折旧8万元
贷款固定资产20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10万-3万元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1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0-3万元
借资产处置损益10,000-90,000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0-1万元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2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旧固定资产,疫情防控期间可直接享受免税或1税率优惠。其会计处理请参见本文相关内容。如果按照减免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按一般纳税人进行会计处理,减免1的税款计入当期损益。
2-税控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可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纳税人首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以可抵扣税额为基础,用于扣除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所得”等科目;如果是扣除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的,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其他所得”等科目;如果是冲减小额应纳税额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招收退役军人或重点群体就业的增值税抵扣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企业招收退役军人或重点群体就业的,可在三年内按一定数额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年。
扣除的增值税还应区分纳税人资格和不同计税方法,分别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和“应交税费-应交税款”。“增值税”等账户记入“其他收入”等账户。
例4D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建筑业企业。2020年聘用了10名退役军人,10月与他们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D公司可以按人扣除税款。每年9000元。
2020年10月,鼎公司简易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为4000元,一般应纳税额为6000元。本月退役军人减免税总额为10900012=7500元,减去增值税。7500元,假设企业先扣除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再扣除一般计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化计税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500元
贷款其他收入等7500元
湖北疫情期间免税政策和湖北免征增值税需要会计处理吗?的话题已经一一解完毕,希望对诸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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