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市的防疫支持政策?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企业复工难、订单压力重、社保工资负担重等困难,2月5日,合肥市委办公室中共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2项政策以“保、增、减”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持续发展。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一、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
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术改造增加产能的重点防疫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对新增设备购置投资给予20%的补贴。
鼓励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一线工人工资,加强防疫防护。对列入市应急物资采购清单并全面完成合同数量的企业,节假日和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按人计算。每日补贴200元。
对列入市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未提高产品售价且未履行合同数量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给予5%补贴,最高补贴金额每个企业20万元。
2、加强生活必需品防护。
积极组织全市食品、农副产品、快速消费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复产,保障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稳物价保供应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励。
3、支持疫情防控产品研发。
支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预防、检测、控制、诊疗产品临床研究发展,建立应对疫情检验检测等领域市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国内外标准互通,联合产品研发。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的研发机构,及时足额办理国产设备采购退税。
四是加强企业关键要素保护。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对扩产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水、电和燃气。
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日常统计、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生产要素保障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
五、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项目和服务,应当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可按照特殊办理原则简化进口通关业务流程和物资。
二、保障企业就业和复工复产
六、落实援企稳就业政策。
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退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退还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缴纳。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的小微企业,对新签订劳动合同和参保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努力减轻租金负担。
对本市租赁国有资产经营性使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疫情防控期间免收两个月租金,减半征收两个月租金。减少的部分作为营业收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对租赁其他创新创业车辆的中小企业,鼓励业主减免租金,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八、中小企业税费减免。
受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较大,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免征和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9、延期缴纳相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申报有困难的中小企业,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申报。
企业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四、优化信贷融资环境
10、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银行机构不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的小微企业盲目抽贷、打压或断贷。前景看好,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确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贷款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应给予其续贷或展期不还本贷款的机会。
疫情防控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银行机构降低成本和利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并将该指标纳入市级财政存款支持考核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降低10%以上;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医疗物资目录的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提高30%以上。
市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实际贷款资金50%的贴息。
鼓励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再担保费减半,市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率不超过1。
12.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费驻地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中小企业对接,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尤其要全力保障紧急现金提取、资金转账等紧急服务。
保险机构要优先对感染新型冠状病的中小企业员工进行理赔,适当扩大责任范围,对理赔全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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