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堰2021年征兵政策?
1、优先入伍
01
优先收集目标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符合条件的子女、烈士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病亡军人、现役军人子女,优先批准入伍。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多招收懂双语、文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引导和鼓励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优秀青年参军。革命老区要招收更多老红军后裔和转业军人参军。
在台胞、归侨、侨眷较多的地区,要尽可能多地招收台胞、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参与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一线人员、县级以上受表彰的干部群众、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青少年直系亲属因重大突发事件死亡的适龄人员,列为优先招收对象,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可直接确定为招收对象,并予以优先考虑招聘区域的招聘计划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可在全国限定比例内择优录取,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体检、优先审批、优先录用等政策。
2、选拔与培训
01
合理配置岗位
根据不同专业岗位对军人学历和技能的不同要求,尽可能将大学生安置到军队建设需要的岗位上。综合衡量大学生军人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发挥其文化和专业知识优势,尽量安排到相应或相近的专业岗位。对于训练周期长、专业技能复杂的岗位,优先考虑志愿服现役时间较长的大学生士兵。
02
军士优先
对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师级单位内同等专业职务的士兵,在岗位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拔学历高的士兵。对担任专业技术复合型职务、胜任职务的大学生士兵,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职务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为止;他们已完成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期限。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拔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起薪标准,按照征兵有关规定执行。直接来自非军事部门的士官。在地方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为服务时间。
03
特别促销计划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符合大学学历资格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毕业生。其中,上半年获准入伍、入伍当年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历的应届大学生,有晋升资格。大学毕业生士兵晋升为学员并参加第一次在职教育。
04
申请军事院校
普通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到军队院校学习。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年龄放宽1岁。
05
遴选及推荐录取
申请入学的优秀军人年龄不超过25周岁。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前已取得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6周岁;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9岁。入伍前普通高中毕业的,参加军队全日制专科教育;入伍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的,参加首次在职教育。
三、荣誉励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荣誉制度,通过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功绩、表彰、表彰、纪念章等方式,表彰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军人。受立功表彰、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姓名和业绩,应当按照规定记入功绩簿、荣誉册、地方志和其他史料。
为烈士家属、军人家属、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向优待家属寄去春节慰信,为入伍军人和退役军人举行欢迎、欢送仪式。邀请优秀优待对象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对立功并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章的现役军人,当地人民政府将向其家属送去好消息。
优先聘请优秀优抚人员担任编外辅导员、讲师等,充分发挥其优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倡利用大型集会、活动直播、航班、车辆、机场、车站、码头播放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优待对象中的优秀典型先进事迹,不断扩大优待对象的范围和影响。荣誉优待。
4.待遇
01
家庭假
军人享有年假、探亲假和其他休息休假权利。对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未休满休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异地居住的,可以探望军人所在部队的亲属。
军人配偶到军队探亲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休假,并保证相应的报酬和,不得因享受探亲假而被开除、开除或者解聘。
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亲属、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旅费,由军人所在部队保障。
02
医疗方面
国家保障军人按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军队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军队承担。
各地按照保证质量、便利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遗属等提供服务。因病死亡的军人、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加战争和考试的退役军人、领导人员。为因病返乡退役军人开设优先窗口,在普通门诊提供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和住院服务。
组织优抚医院对伤残军人、“三赡养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转业军人、参战参检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提供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医、检查、住院等服务。
03
住房
适应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逐步完善优待对象住房优惠待遇办法,改善优待对象基本住房条件。
在审查优待对象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时,养老金、补贴和优待费、护理费等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养老金补贴并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给予适当租金补贴或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入伍、退役后被省内用人单位正式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在安置地或者工作单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适当提高其贷款最高限额。
04
文化与交通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等,按照规定向现役军人提供减免门人员、残疾军人、“三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优惠待遇。
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三家属”乘坐国内火车、轮船、客运班车、民用航班,优先购或优先办理乘机手续、安全检查、登机。他们可以使用优先通道,与他们同行的家人可以一起享受。优先服务。
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残疾军人乘坐国内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民用航班可享受正常价50%的折扣。
05
财务管理
凡在湖北参军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可凭入伍通知书及义务兵证、士官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大商业银行省级营业网点申办参军专用银行卡,以及退休证明。他们将享受优先服务并且免费。收取卡运营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跨行转账费,并可购买军用专用金融产品。
06
老人护理
国家设立的光荣医院、特护医院对鳏寡孤儿进行集中救助。对常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获得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励的现役军人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照规定免责或免责。与法规。相关费用。对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各地要根据其残疾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
5.经济激励和补贴
01
应征入伍军人家属折扣
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无论户籍是城市还是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基本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去年在他们入伍的县。
参照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现城乡统一。2021年1月后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待遇标准由各省确定并调整。缴费时间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义务兵役期每6个月缴纳一次。如果少于6个月,则为6个月。发布。-
入藏或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工资是现行标准的三倍。全日制本科生、高职毕业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新生额外享受家庭优待津贴,其中本科生加收100元,高职学生加收50元。入藏或高原条件下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三倍基本标准外,还享受增加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惠津贴的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家属优待津贴由批准参军地发放。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惠。
02
大学毕业生入伍金
2020年在湖北入伍服义务兵役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8月1日前由入伍地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入伍金他们入伍后的第二年。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发给1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发给1500元。
03
一次性退休金
退役士兵个体经营者,由军队领取一次性退休金。一次性退休金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附加部分。基本标准为4500元服务年限。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功绩的退役军人,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比例,追加领取一次性退休金中央、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或获得一等功者,加收15%;获得二等功者,获得三等功者,额外增发10%;获得三等功者,将额外获得5%的励。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功绩的退役军人,军队按照其中最高级别励增加的比例增加退休工资。
04
一次性财政补贴
退役士兵个体经营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财政补助。其中,义务兵每现役一年享受补助45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4500元现役年限。在正常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士官每增加服役一年,发给20元。一次性经济补贴金额=9000元[l+20]。
六、教育优惠
01
返回学校
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兵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者入学资格。退休后2年内可重返校园或入学。免修公共、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退役后返校的大学生军人,经学校同意,可以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02
中等及高等教育机构招聘
退役军人申请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免试入学。退役军人报考成人院校时,申请总分可提高10分。其中,在职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功绩者,可增加总申请积分20分。自营退役军人申请入读普通高校的,申请总分可提高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申报总分基础上加分20分。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退役军人纳入高职院校单次招收范围时,免试文化素质测试,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03
高职学生毕业并进入高等教育
高职学生的入伍经历可以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修完专业理论课程并取得毕业所需学分,只需完成毕业实习即可毕业的,学校按毕业时间填写并颁发毕业证书入伍时在学制中明确规定。享受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可以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入伍退役并完成专业学习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课程。
04
毕业生招聘
建立“退役大学生和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专门针对退役大学生和军人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重点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独发放,不得挪用。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休。满足申请条件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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