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通知」武汉空置房屋免收物业费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武汉空置房屋免收物业费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空置房产费减免法律法规如下对于业主入住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产,以及长期未使用的空置房产业主入住后,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备案。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者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空置房屋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第一步业主将减价信息提交给物业工作人员。


第二步物业要求业主提供空置期限证明。


第三步工作人员会核实凭证,初步确定房屋空置。


第四步凭证审核后,初步确定符合免减资格,并进行现场检查。


第五步确定空置房屋。


第6步提交空置房产费减免申请。


第七步物业公司内部审查。


第8步付款处理


二、2021年武汉空置房产费减免规定?

1.已交付空置房屋征收物业费的办法


房产出售并交付给业主后,业主是支付服务费的义务人。房产交付后,费用由买家承担。业主物业费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入住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房屋,以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房屋,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作出书面记录,并按规定或者约定的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可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空置房屋减免的规定收取。


-2。尚未交付的房屋如何收取物业费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移交购房人的房产,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当业主在业主大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前,建设单位在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当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上述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同时计费。以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3。空置房屋物业费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发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综上所述,物业费是由业主支付的。即使没有及时入住,仍然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但一般不会全额支付,而是按全额的70%支付。因此,在办理时,需要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并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这样您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三、武汉市房产费减免有哪些规定?

1-根据现行规定,武汉市可对部分特定群体减免物业费。2-豁免的原因是出于社会考虑,帮助特定群体减轻生活负担。具体免征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其房产费可享受一定的免征政策。3-此外,根据不同政策和情况,可能还有其他政策允许特定群体享受物业费减免。具体豁免标准和申请程序,可咨询相关部门或物业公司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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