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下」2021年清远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


一、2021年清远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

1-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年龄儿童、青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符合居住条件并实际为申请人入住。


3-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市连续居住五年,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四年以上,职业稳定。其中,外省户籍的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还必须持有居住证。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子女。


初中七年级


:名合法居住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六年级


户籍在中心城区的1-6年级小学生;


2-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符合居住条件并实际为申请人入住。


3-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市连续居住五年,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四年以上,职业稳定。其中,外省户籍的农民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还必须持有居住证。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子女。


阐明


1-居住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2-“清清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清新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


3、申请新生学位的学龄儿童、青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拥有全部房产。如果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共同拥有该房产,只有法定监护人拥有51以上产权且实际居住在该房产中,该房产才能用于申请学位,并将被视为特殊住房。


如果父母没有商品住房,居住在祖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子女或学生还必须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实际居住在一起。


4-本指南中的清新区中心城区是指清新城区及乐源、周田、京口地区的建成区。


2、小学一年级接受符合条件的六周岁零四个月大的适龄儿童预。预所需材料与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相同。预后,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小学一年级。结果将于七月公布。请家长慎重考虑是否进行预。


3.申请学位所需文件


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年龄儿童、青少年


1.学位申请表;


2.孩子的出生证明;


3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4、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者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


租房者房屋租赁证明、房东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户籍在非清新区中心城区的儿童、青少年


1-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符合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学位申请表;


孩子的出生证明;


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购房合同。


2-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市连续居住五年、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四年以上、有稳定工作、有合法住所、持有居留许可。


学位申请表;


孩子的出生证明;


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税、房东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父母之一在青青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参保4年以上的证明;


如果申请子女在外省户口,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干警子女、市六类高级干部子女优秀人才、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清新区》规定享受教育优惠和人才证书人员子女等优惠政策的“清新区高龄适龄儿童、青少年”其上级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家长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时,请参阅附件《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及学位申请系统上传信息明细表》


温馨提示


符合申请初中七年级学历条件,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就读小学出具的在学证明。


对符合励条件、已落实节育措施并取得《独生子女家长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家庭女孩或已实施绝育措施的两女家庭女孩,需提供证明材料,可用于计算学区加分。


四、学位处理及时间安排


网上预登记6月5日至6月11日,家长应进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微信小程序“一清清”“新生学位申请”页面,登录清远市清新区学位申请中心智能系统,通过申请儿童号进行,填写学位申请信息,上传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保存并提交申请。规定时间内网上预不影响学位录取和录取。家长须在此期间完成网上预登记。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进行。详细操作方法请登录系统并阅读《青青区学位申请及智能系统家长操作手册》。网上预登记完成后,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6月17日起,家长可在系统中查看、下载、打印《清新区中心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


材料现场审核6月20日至21日,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学校按照学校和现场审核时间分配申请学位。系统。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家长必须在《新生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家长应妥善保存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位申请回信》,以备查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予分配公立学校学位。


留学资格审核6月22日至7月2日,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社保、房产、租赁等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学校将走访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家访核实孩子的学位申请信息。工作人员前来检查时,请家长积极配合,并保持手机畅通。家长故意不接电话、拖延上门检查的,视为未实际入住。提供虚假材料或房产并非申请人实际占用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审核结果及申请者学区积分公布7月3日,公布学习资格及申请者学位积分审核结果。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须于7月6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审核申请。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审核申请后,将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作出决定。调查结果。


公布新生名单7月24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登录系统或前往学校公告栏查看录取结果。


新生报到8月23日至24日,携带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位申请回执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新生入学后,如发现违规留级的,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返回原就读学校。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安排登记工作


各学校要科学协调、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工作,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报到场地和设备消,分散、分批、分时段组织报到,现场管控每批次的审查。调整登记人数和家长距离,避免大规模聚集活动。我们完善体温检测、扫描“粤康码”就诊登记等防控措施。持有绿色“粤康码”、体温正常的家长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方可到学校现场咨询、现场审核信息。原则上家长应按照系统分配的报名时间段到学校现场审核信息。持有“粤康码”黄码、红码或体温较高的人员,应联系学校重新预约时间。


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学位申请题1-在中心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学生,可以向目前就读的学校咨询学位申请题。2-各学校在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咨询;网上预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0:00可在校门口现场咨询,指导解决网上预题。3-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区教育局原则上不接受现场咨询。家长如确实需要向教育局咨询,可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或者预约上门咨询。咨询电话为5818789、5820852。


六、招生及学生分流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高学区积分顺序录取学生,直至招满为止。家长在网上预时,应在相应栏目中选择“是否遵守调整”。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太多没有被学区内的学校录取,家长提交报告表明愿意调整,教育部门会将其转移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公立学校安排地方。如果仍然没有公共学位,则由父母决定。选择私立学校或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如果家长没有提交申请表,因符合条件的学生太多而没有被区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会安排他们入读公立学校,家长会自主选择私立学校。或者返回您的学校。


7.学区积分法


中心城区实行以学区积分为基础的学位分配制度。学区分由基本分和励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基本要点


积分条件根据申请人子女居住地学区和户籍类型而定。基本点有七种类型。每个申请孩子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获得一个基本分。


第一类基础分100分,条件为户籍在中心城区,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且为黄坑、乐源、周田村委会、笔架林原居民农场。


第二类基础分数为95分,要求有中心城区户籍,且在中心城区有特殊住房。


第三种,基本分90分。条件是户籍在中心城市且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市租房。


第四种,基本分80分。条件是户籍在清新区且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搬入。


第五种基础分75分。条件是户籍不在清清区,且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买并搬入房屋。


第六类基础分70分,前提是申请人非青城区中心城区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五年,并正在缴纳社会保险在清新区依法缴纳保费五年以上,且是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孩子。


第七类基础分数为65分,前提是申请人户口非清新区中心城区,其法定监护人连续5年居住在中心城区,且正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在清新区工作满4年,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人员子女。


添加积分


加分标准分为两类,即新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新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励积分不得超过10分。


新户籍学生按照申请人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计算加分。居住五年后,每多一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的起始日期为提交自有房产证明的,以房产证开具日期或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材料的,以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计算居住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特殊住房不会获得积分。对农村独生女家庭或两女家庭的女孩,实行绝育措施,符合励条件,落实节育措施,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加3分。


非清清户籍学生按照申请人父母在清清区累计缴纳社保时间计算加分。在缴纳社保五年的基础上,每多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缴纳了社保,则父母双方的计算不会累加,只计算缴费时间最长的一方。社保累计时间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对农村独生女家庭或有两女家庭的女孩,实行绝育措施并符合激励条件、落实节育措施、并符合励条件的,加3分。获得“独生子女家长光荣证书”。


阐明


1-基础成绩属于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的申请人均可进入本区学校,不加分。


2-经资格审查部门和学校审查合格的分数可作为录取依据。


八、相关咨询、投诉热线


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热线5818789


投诉举报热线及邮箱5823747;jjjcs5823747126-com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


太和派出所5812193乐源派出所5833110


区卫生局582527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交5823922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房屋档案室5813163


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5832994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58138925825262


太和镇中心学校5810749


9.学校及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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